這個暑期我開始每晚都跟兩個女兒靈修,採用的是一本兒童聖經,但這只是素材,內容還是根據真實的聖經來講。
經過幾年神學反省,我認為認識神才是讀聖經的最終目的,其它如道德教訓等都是次要,除非聖經明言要我們學效,否則我們也不必從人物中找學習的功課。這就是我所指的以神用中心的讀經。
讓我先舉些例子:
1. 當讀到約瑟的生平時,我並沒有指出約瑟有甚麼好學習的地方。約瑟固然有可以學效的地方,但他的生命也不是沒有瑕疵的,如果要憑我們的喜好或理性去做選材,那麼我們就是把我們的喜好和理性放於聖經之上,我們總沒有權去這樣做!以神為中心來看,世界實在充滿罪惡,約瑟竟然被自己的哥哥出賣,忠心服事的約瑟也被人陷害,或被人遺忘,但神總不忘記人。約瑟晚年總結自己的一生,他肯定週遭的人或許心存惡意要害他,但神的意念卻是好的,他先去到埃及,就是要救活許多人。神的能力與安排總勝過人的罪惡!
2. 當讀到摩西生平時,我們就看到神的能力。出生時,神竟能把摩西藏在敵人的家中,不但生命得以保存,也有學習埃習知識的機會。年青時,摩西想仗自己的力量去救以色列民,就人來看,那時他確實滿有能力,但神卻不使用人的力量,唯獨等摩西老了才藉他施行拯救,好叫人只能把榮耀歸給神,人根本就都不濟事。
神在野地賜嗎哪,與主耶穌的五餅二魚一樣,叫人在野地裡得飽足。現代人謎信金錢,以為沒有錢就沒有東西吃;古代人謎信農業,以為要耕作才有得吃,但神卻能在野地裡叫人得飽足!天空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,但神就供應他們。
到賜十誡的時候,我又叫女兒們有一幅更大圖畫。神應許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,那麼他們那時已經有許多人民,而且還向迦南地前進,可見神的工作從沒停止!要成為大國亦要有君王與律法,十誡就是這個的律法。
每天靈修後,女兒們無不驚歎神的作為,我們也學習藉信心一起過生活,願榮榮歸與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