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17, 2011

十誡

誡命是守不了的, 但卻可以活出來

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」 (羅 3:20)

因為罪從來並不單是外在的行為, 更是內在生命瑕疵的表現

若以有瑕疵的生命來守律法, 那自然是不可能的; 但倘若有了得釋放的生命, 我們就可以順著聖靈的帶領, 把誡命活出來